2017年11月9日,市政府副市长张泽锐在市政府1号楼3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,专题研究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精神病康复治疗基地有关事宜(参会人员名单附后)。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:
一、目前我国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断攀升,在此社会背景下,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“入院难”的问题日益凸显,根据《隆昌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(2015-2020年)》隆府办发〔2015〕93号要求,结合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实际情况,同意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精神病康复治疗基地。
二、明确精神病康复治疗基地建设的有关事项
(一)关于土地选址:市国土局和市住建局积极落实选址工作。
(二)关于土地调规:由市住建局具体负责,加强对隆昌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的规划设计指导。
(三)关于纳入储备项目:市发改局在项目中期调整期间,积极将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精神病康复治疗基地项目纳入进“十三五”储备项目中。
(四)关于前期工作: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市发改局、市卫计局指导下尽快做好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。做好项目立项前期各项准备,完善相关手续,并估算好建设资金。
(五)关于建设资金:市发改局积极向上级争取中央预算投资,市财政局安排地方配套资金,市卫计局与内江市卫计委、省卫计委对接,积极争取行业资金支持,市发展建设集团做好融资,确保建设和配套资金需求。
出 席:市财政局社保股范芳春,市国土局耕保股袁洪武,市发改局副局长张凌,市住建局规建股马仁慧,隆发集团李华峰,金鹅街道张晓义,市卫计局党委委员周波、项目办骆贵安、王寒,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李国峰、党支部委员彭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