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线电话:0832-3954334

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

时间:2021-04-29 发布来源:

1.比选内容

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(隆昌市精神病医院)现需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。

2.比选范围

服务范围: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(隆昌市精神病医院)污水处理系统(招标控制价180万)、信息化系统、病床(招标控制价100万)的招标代理工作;

2.1、服务周期:单次
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
3.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,注册地址在内江市以外者,须在内江地区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,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具备招标工作必须的开评标场地和设备设施等;

3.2 应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;

3.3 投标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登记,提供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,机构信息维护页面的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。

3.4 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(2018年1月1日,以中标结果公告时间为准)以来的具有类似招标代理业绩,提供相关业绩的代理协议、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;

3.5 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2年招标代理工作经验并提供统筹证明;

3.6 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4.报名事项

4.1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 2021 年4月29日至2021 年5月6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8:30-17:00 时,在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(隆昌市精神病医院)报名(联系电话见文末);

4.2 报名时须携带:法人授权委托书、营业执照副本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、开评标固定场所证明、近三年企业类似代理业绩。

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出示原件验证,并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(加盖公章),留复印件一套。

注:招标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,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负责;

5.本次比选联系事项

 地  址: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(隆昌市精神病医院)

联系人:彭先生

电  话:0832-3966060

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

2021年4月27日